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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合肥百事通来源:合肥政府网   2008-03-24 13:30:11    评论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事业、风景名胜区事业、旅游业、环境保护等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相应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和法规的草案;研究制订全市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和开发区建设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环境保护、房地产和房改、园林、建筑、旅游等部门的工作。参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市容环卫管理的有关工作。
  3、负责制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城市建设重大建设项目的论证、立项、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备案。
  4、负责城市供水、燃气、集中供热、公共客运交通等公用事业市场的培育和监督,管理委属公用事业企业;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排水泵站、管网、污水处理、道路、桥涵、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亮化和户外广告设置权出让和转让;负责城市综合整治和最佳人居环境创建工作,参与组织和实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6、负责全市建设行政执法的检查和城市建设监察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城建各专业执法队伍和各肥区建设监察队伍的工作。
  7、负责制订城市综合开发计划和住宅发展的规划与年度计划,推进住宅产业化;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管理、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制订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的地方性优惠政策;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组织协调危旧房屋拆迁改造工作。
  8、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建设行政事业收费的收取和筹措;培育和规范城市建设投融资市场;负责市级城建投资形成的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和资本运营;负责年度城建维护资金的计划、投向和拨付,监督资金运行。
  9、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和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政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抗震设防标准与加固设计方案的审查监督工作;组织工程建设中重大技术质量事故;负责制订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引进和推广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导、协调对外开拓经济技术劳务合作市场。
  10、负责指导协调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城市化发展战略;管理城市建设档案;综合指导城乡建设信息工作。


  地址:合肥市阜南路51号


  电话:0551-2672192


  网址:http://jianwei.hef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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